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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质监局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

    作者:佚名 时间:2015-01-14 09:00 来源:市质监局 字号: 打印

      1月9日,市质监局下发《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决定用20天时间对县区质监局和使用单位贯彻落实2014年以来国务院、省、市政府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旨在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各项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改进督查方法。本次督查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督查。督查过程中,先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后督查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原则上每个县区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少于5家,尽量全面覆盖辖区内在用特种设备的所有种类。
      细化督查内容。重点督查2014年以来,市局部署的元旦、春节期间、全国两会期间、五一、龙舟节期间、中秋、国庆期间、冬季等五次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专项检查情况;《安康市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安质监办〔2013〕76号)、《安康市特种设备安全分级监管办法》(安质监办〔2013〕80号)的贯彻实施情况;特种设备安全“三化”建设情况;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等。
      严密组织实施:一是时间安排紧。本次督查要求从1月9日开始起至1月底完成;二是组成精干督查队伍。分别由4名市局党组成员任组长,从全系统抽调8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组成四个督查小组,对各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督查;三是督查涉及全市9县2区,力争特种设备使用种类全覆盖。
      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一是要求县区质监局和使用单位应如实反映和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要立即进行现场核实,采取有效措施,该停运的坚决停运,并积极督促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在检查和督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的要求,认真检查、详实记录,如实反映安全督查工作内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县区局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期报送督促查情况。三是要求市特检所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认真履职,对安全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未经检验或超检验周期使用等问题,要按照整改要求,及时安排检验,确保特种设备的规范使用。四是督查组要切实遵守党风廉政的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轻车简从,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维护质监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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