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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编委办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作者:王安智 时间:2015-01-28 08:57 来源:市编委办 字号: 打印

      在1月21日召开的陕西省宣传部长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市编委办公室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省级文明单位是在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经过多方面、多层次审核验收,由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的先进单位,是对一个单位思想政治、班子建设、干部队伍、道德风尚、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评价的荣誉称号。
      市编委办自2010年6月单设独立办公以来,始终坚持“创先、创优、创新”理念,四年来,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通过改善条件、壮大队伍、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健全制度、改进作风等有效措施使自身形象不断提升,文明风尚蔚然成风,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连续4年被评为全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优秀单位,新农村帮扶、汉江绿化、支教、“双创”等中心工作任务也均在历年考核中位列先进,被命名为市级“示范党支部”,工作业绩得到各方面的广泛认可。特别是在2014年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过程中,市编委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省、市各项要求,健全完善各项创建机制,着力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扶贫帮困等活动丰富多彩,实现了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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