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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编委办“四举措”提升督查水平

    作者:肖义军 时间:2015-01-30 09:35 来源:市编委办 字号: 打印

      市编委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守“只减不增”底线,抓核查、强督办、促整改,创新机制,“四举措”有效推进了机构编制督查工作。
      突出重点,核查工作成效明显。机构编制核查暨实名制工作是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减编控编的基础性工作。按照省编办的总体部署,市编委办公室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全力组织实施。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建立联审机制,组织业务培训。自去年9月1日起,从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审计五家单位抽调10名干部,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办公,对市直358个机构进行联合审核,建立“三本台账”;同时,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通过联审会商,解决了一批人岗不一致、在编不在岗等编制人事管理的突出问题。我市核查暨实名制工作在全省通报中排名前列,“三二一”工作法被省编办推广应用,业务人员被省编办抽调协助全省核查工作。
      破解难点,强化督查整改落实。破解督查难题,创新督查工作“三化”机制,即督查内容“项目化”、督查形式“多样化”、县区督查“定单化”,根据督查工作特点,将全年四个季度定“挂号督查”、“专项督查”、“定向督查”和“销号督查”四个时段,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督查水平,“三化”机制有效解决现阶段督查工作督什么,怎么督的问题,工作经验在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动态》中刊登宣传。
      打造亮点,探索履职绩效评估。立足部门职能,着力破解事业单位“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难题,探索推进事业单位履职绩效评估试点工作。5月份成功组织召开了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履职绩效评估评审会议。通过搭建评估体系、制定评估指标、明确评估内容、要求单位自评、组织专家评审、邀请服务对象打分、职工代表参与、听取履职陈述、接受现场答辩、公布评估结果、落实结果运用等一系列探索试点,为我市全面推进履职绩效评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聚力焦点,实现人员编制“零增长”。坚持用编计划管理,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五家联审机制,确定市直全年用编计划366名,较去年相比总额减少3%。日常工作坚持打基础,强管理,牢固树立“编制管理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完善用编用职数审核报批流程,明细编制经管责任,健全日常管理台账。积极落实省编办减编控编任务,逐县区反馈机构编制基数,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确保了全市机构编制控制在2012年度基数范围内。3月5日,中央编办检查组一行来安调研检查,给予我市机构编制“工作理念非常超前、编制管理非常规范、数据信息非常真实”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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