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登昌黄玮等出席 刘建明致辞
6月14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会议在安召开,副省长吴登昌、安康市委书记黄玮、市长刘建明、副市长何少华出席会议。刘建明致辞,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胡志强主持。
副省长吴登昌、安康市委书记黄玮、市长刘建明、副市长何少华出席会议。
副省长吴登昌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吴登昌在会议上要求,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重点,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坚决取缔不按规程要求进行开采和开采规模不足5000立方米的露天小型采石场。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制度,对2006年6月底前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要按规定时限依法关闭,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二是促进矿产资源整合,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强源头管理,坚决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对采矿秩序混乱、一个矿体多家开采的矿区要下决心进行资源整合,坚决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整合后的企业必须进行统一的采矿设计,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通过资源整合促进非煤矿山的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三是要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度。按照安全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区领导一定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近期要组织力量,抓紧对本地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尾矿库坝体下游居民的居住状况进行排查和评估,确定其安全程度,如不具备安全居住条件的,要尽快予以搬迁。四是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从可行性报告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得进行施工,竣工后未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批准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五是要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今后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死亡1人的要停产整改1个月,死亡2人的停产整改3个月,死亡3人及以上的停产整改6个月。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予以关闭。六是要加强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同时要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省政府副秘书长胡志强主持会议
安康市市长刘建明致辞
与会人员
省安监局还在会上通报了全省非煤矿山1—5月份安全生产情况。省国土资源厅、公安厅、环保局及安康、渭南两市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发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杨振宏就陕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现状及对策进行了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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