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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旬阳县在农村党员中实施新农村建设党员目标责任管理,实行百分考核。
该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对党员提出了党性修养、产业发展、扶贫帮困、社会和谐、家居环境五大目标责任,由镇党委根据各村具体情况提出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及总分值,村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自身条件提出具体的目标责任,按百分总量细化各项分值,使每名党员明确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自身的目标、任务。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人后,进行建档立卡,连同党员承诺一起在党员家中张贴上墙,镇党委负责定期检查指导,各村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比,采取逐项对照检查、民主测评、会议通过等办法,确定每名党员得分,得分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于完成目标任务较好,民主评议定为优秀的党员,由村支部报镇党委进行表彰奖励,不能完成目标责任,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视情况限期整改、劝退或除名。
通过目标责任管理、百分考核的办法,使广大党员更加明晰了新农村建设中自身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增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涌现了大批模范典型人物,彰显了农村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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