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陕县委第十四届七次全体会议上,该县进一步明确了2015年“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重点,并强化了落实措施。
抓党的建设。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责任意识,“抓不好经济会误大事、抓不好党建会出大事”危机意识,把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持将党建工作、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起来,使制度成为硬约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党员意识和政治担当。坚持党建工作“书记抓”和“抓书记”并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负责、层层落实工作格局。
抓作风建设。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开展以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办事难、“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及奢侈浪费等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紧盯作风领域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对策措施,防止松劲松懈和反弹回潮,树立干部良好形象。
抓队伍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等教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发展大局出发,摒弃私心杂念,培养干部、选好干部、用好干部。严明干部工作纪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关心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埋头苦干和家庭有实际困难的干部。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监督管理,抵制“为官不易”“为官不为”思想和行为,反对庸官、懒官、太平官。
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树立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工作理念,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三转”要求,回归主责主业,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三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问责等制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提醒,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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