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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通报》,安康市被命名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市”,汉阴县被命名为“第二批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县”。
我市自2012年3月开展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来,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示范市目标任务要求,科学制定方案,夯实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在全省率先召开创建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下发工作方案。确定了“4县10部门”创建层次,形成了市级部门、县区政府多层次立体创建格局。建立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常态化,自2012年来对全市161个镇(办)党政正职和110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培训。二是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把“红头”文件出台关口,做到“逢文必审”,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16件。开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承诺活动,推行“说理式”执法,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启动新版执法换证工作,严格培训考试,全市6400余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了执法证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市级共取消下放200项,保留296项。组建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257项行政审批及便民事项。三是依法行政关键环节不断提升。制定《安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聘请政府法律顾问,邀请市民代表旁听常务会议,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畅通行政矛盾化解渠道,优化复议、信访、调解案件办理流程,近两年来,全市各级复议机关共受理复议案件183件,审结181件,结案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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