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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把执法监督检查,作为强化法制监督、规范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突出实效。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在对县区局及镇办所日常工作指导中,对依法行政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夯实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对当事人有反应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法制审查,并接访当事人。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去年7月份,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假劣药品查处、医疗器械监管等三个方面进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10月份,对保健食品监管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12月份,对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进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三是做好综合监督检查。与开展的“透明执法”活动的集中监督检查同步统筹进行的,派出两个执法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案卷、召开座谈会、进行社会评议等形式进行,对各县区局、高新分局、稽查支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每个县区局至少随机抽查10家以上监管对象和一个镇办所工作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每个被检查单位下发专门的《法制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据了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发现问题下发《法制监督意见书》,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监督工作是一个创新。
与此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转变传统观念、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出台了《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要求全系统正确面对并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倡运用和解、调解、听证等多种方式解决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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