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全市13家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

    作者:王曾萍 邱莉 时间:2015-02-17 08:50 来源: 字号: 打印

      近日,笔者从陕西农业网获悉,我市汉滨区忠诚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3家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其中,农业类10家、林业类1家、供销类2家。

      据了解,在此次认定的国家示范社名单中,全省共有140家合作社入选,我市汉滨区忠诚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安康市健醇洪山富硒制品农民专业合作社、汉滨区东宁魔芋专业合作社、石泉县池河镇明星养猪专业合作社、紫阳魔芋专业合作社、平利县兴兰农牧种养专业合作社、岚皋县滔河镇三溪养蜂农民专业合作社、旬阳县仕翔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旬阳县隆科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旬阳县荣胜养殖专业合作社、汉滨区瀛辉核桃农民专业合作社、宁陕县汇诚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紫阳县红椿镇盘龙茶叶专业合作社名列其中。

      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按照“层级创建、梯次发展、全面提升”的发展思路和“生产环节在户、加工销售在社、盈利返还社员”的发展模式,在注重数量发展的同时,从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品牌化入手,指导、协助合作社办好"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品牌服务,提升农民合作社质量。据统计,2014年年底全市培育农民合作社1117家,入社会员8.8万户,带动农户18.9万户,培育国家级示范社15家,省级示范社41家,市级示范社64家。开展农超对接、产品营销的合作社60余家,建立直销点的合作社50余家,年成交额达3亿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Admin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