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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达到了质量守信(A级)标准要求,被省质监局授予“质量信用(A级)企业”称号。
2014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快建立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的通知》以及省质监局质量工作安排,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企业质量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为企业搭建了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平台,有效落实了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质量即生命”的经营理念,为推动全市产品质量水平上台阶、创建省市名牌产品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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