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第1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陕价综发〔2009〕98号)有关规定,决定召开“安康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拟于2015年4月下旬召开“安康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对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制定方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0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8名,由汉滨区消费者协会推荐。
2、经营者1名,安康市自来水公司推荐。
3、人大代表2名,由市、区人大推荐。
4、政协委员2名,由市、区政协推荐。
5、专家、学者2名(含1名人大代表),由市物价局聘请。
6、政府部门代表6名,分别由市住建局、水利局、环保局、发改委、法制办,区物价局各推荐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位,由市物价局根据市民报名顺序选取。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听证会参加人信息以表格形式送市物价局政办科。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于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akwjj0915@163.com。报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单位、职业、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联系人:罗尚宇 联系电话:3212992、3219900(传真)
特此公告。
安康市物价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