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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对参与香溪洞旅客服务中心及生态停车场违法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处理结果的通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5-75847 发布日期 2015-04-09 14:49
来源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对参与香溪洞旅客服务中心及生态停车场违法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处理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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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规划局、住建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区规划建设局:
  经查,由香溪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开发建设的香溪洞旅客服务中心及生态停车场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而擅自施工。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该项目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对设计单位上海尧舜建筑设计(陕西)有限公司和施工图审查单位西安天慧建筑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一次。
  二、从发文之日起,对承担违法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陕西鑫龙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停止在安一年的投标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对监理单位安康市长达监理公司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对项目经理范良书和总监李成雪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一次。
 
  特此通报。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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