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从源头防范、强化整改、健全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大退耕还林执法监察,共排查退耕还林信访案件27件,其中已调查处理结案18件,立案19件,追回违纪资金2.9万元,收回退耕还林指标276.9亩,有9件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主要做法: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纪委、监察局、林业局将此工作列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逐一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严格考核。5月15日,县上召开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大会,对退耕还林整改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县乡成立了退耕还林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监察局下发了《关于严格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纪律规定》,规范化管理;二是全面开展信访排查。为实现退耕还林上访人不出村、举报信不出乡镇的目标,各乡镇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退耕还林项目村,逐组逐户排查信访案件,广泛深入地宣传退耕还林政策法规。县监察局、林业局向全县林业系统干部发送《关于纠正退耕还林等有关问题的告知书》,林业系统开展了退耕还林存在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发放告知书114份,有2人主动向组织报告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纠正;三是集中抓好案件查处。各乡镇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逐件调查,一一处理。县林业局于3月中旬,安排3个工作组,集中40天时间对本局收到和各级批转的退耕还林信访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县监察局、林业局联合成立了督办组,跟踪落实,下发督办通知书7份。对于长期上访户,县上采取召开由村组干部、村民参加的听证会,公开通报调查结果,宣传退耕还林政策法规。由群众评判处理意见,现场解决问题,变上访为下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凡因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致使矛盾未能及时有效化解和存在问题没有彻底纠正的,一律不于安排新的林业建设项目,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群众所反映的退耕还林信访问题,在未查清之前将暂停政策兑现,待问题查清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和兑现。县纪委和各乡镇为各村配备村级纪检信息员202名,使纪检监察监督延伸到每个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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