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发生,镇坪县紧紧围绕中省市煤矿安全监管攻坚战总体部署,分阶段、分步骤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多措并举打响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
一是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县政府制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具体实施办法,县长、分管副县长以及县级领导亲自挂帅,每个矿井落实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领导包联煤矿安全责任,每个涉煤镇落实1名联络员负责上下衔接、联络攻坚战有关工作。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对全县煤矿实际控制人、矿企领导成员以及安全监管部门的干部进行宣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安全生产法》、《国办意见》《七条规定》等。县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全县实际,制作警示教育片,利用镇坪电视台等媒体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三是严格矿井整改和检查验收。按照《七条规定》和《石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县域内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对全县所有煤矿安全现状进行评估和会诊,规范程序、严格标准,逐矿检查、逐一验收,要求煤矿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时整改验收通过后,实行“五长”(分管县长、涉关部门局长、镇长)会签审核负责制,并报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程序恢复正常生产。四是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六真”要求,全面做到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验、真打。在“真查”方面:对照《七条规定》任何一个条款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排查隐患的要求,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形式、不弄虚作假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如实上报。在“真停”方面:凡不符合《七条规定》任何一个条款或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标准和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一律停产。在“真盯”方面:每个停产或关闭矿指定一名副科级领导负责监督,夯实责任,盯死看牢。在“真改”方面:逐矿摸清资源情况、安全条件、生产经营状况实际,分类指导,鼓励有资源、有资金、有条件的煤矿进行升级改造。在“真验”方面:按照国办99号和省上3号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整改完成的煤矿,严格按程序进行复工复产检查验收,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在“真打”方面:严厉打击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一经核实有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企业,立即依法实施关闭;重点打击证照不全、失效继续组织生产,未核准先建设、未验收擅自组织生产,以掘代采、以探代采、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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