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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县纪委认真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工作

    作者:郭仲频 张朝武 时间:2015-04-28 08:21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收藏 打印

      为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果,不断提高违纪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宁陕县纪委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
      一是建立违纪案件登记管理台账。年初,宁陕县纪委将十八大以来全县立案查处的案件,按照“违纪案件名称、立案时间、移送部门、移送审理时间、处分决定时间、处分种类格次、回访教育时间、解除处分时间”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促进了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将回访工作与履行“两个责任”同落实。针对目前重查轻管的倾向,宁陕县纪委要求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将回访工作作为案件查办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纳入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体系,每半年向县纪委报告一次对受处分人员监督管理的情况及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县纪委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确保“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三是在回访工作中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宁陕县纪委针对不同的案情和回访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对受处分科级领导的回访,由一名纪委常委带队在一定范围内召开座谈会,讨论受处分人对错误的认识,剖析发案原因,帮助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与会者树立起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对一般党员干部的回访,由纪委审理室会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听取受处分人在处分期间的表现及整改情况汇报;检查受处分人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做好受处分人的民主评议工作,力求达到回访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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