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安康5县被授予“省级文化先进县”称号

    作者:赵蕾 时间:2015-05-14 11:13 来源:三秦都市报 字号: 打印

      去年,省政府开展了第七批文化先进县创建验收和第六批文化先进县复查工作,经考核、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授予西安市阎良区、户县、凤县、彬县、铜川市印台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白河县等10县(区)第七批“省级文化先进县”称号,并分别奖励各县(区)人民币20万元。
      同时,通过宝鸡市金台区、吴起县、黄陵县、柞水县4个县(区)第六批“省级文化先进县”复查。鉴于洛南县发生擅自拆除历史文化遗产城隍庙事件,给予其一年的整改期,整改后再对其进行复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叶苗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