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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坚持“555工作法”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作者:陈鹏涛 时间:2015-05-20 08:58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石泉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实行“555工作法”,不断加大惩处力度,实现了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件,查处大案要案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其中撤职以上处分6人,立案数和重处人数分别同比增长133.3%和20%。
      坚持“五个到位”。一是县委支持到位,县委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积极支持纪委履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职能,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案件查办工作汇报,时刻关注办案进展,重要案件亲自批示、亲自督办,及时上会分析研究案情,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3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约谈。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年初确定办案目标,将办案任务分解落实到委局各室和各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定期筛查案件线索,跟踪督办推进,对办案滞后单位的责任领导实行约谈、警示训诫,年终严格考核奖惩。三是队伍建设到位,委局机关增设一个案件室,调整交流案件、信访、审理各室人员5人,实行委局机关全员办案;派驻部门纪检组长收归县纪委统一管理,进一步整合了办案力量;镇纪委侧重办案能力及时调配纪委副书记,做到专职专用,重点投入办案工作,基层纪委办案力量得到增强。四是办案保障到位,对查办案件工作从人力、物力和后勤上予以优先保障,先后抽调12名纪检组长到委局各办案室协助查办案件,委局自筹资金40余万元建成3间标准化谈话室,给办案科室优先配齐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五是督促指导到位,对转办的信访问题和案件线索进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实行委局各常委和室主任包案责任制,通过以案代训、骨干帮带、上派锻炼、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着力提高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同时定期组织剖析典型案例,年终评选表彰优秀案件,办案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健全“五大机制”。一是建立线索收集处置机制,开通了“12388”举报电话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建立健全实名举报奖励和保密制度,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相结合的举报体系,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进行备案审查,对反映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线索进行大清理,并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五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二是完善办案组织协调机制,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认真落实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财政等部门建立查办案件协作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强化执纪执法沟通协作,增强了反腐合力。三是推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认真落实《石泉县党政纪案件质量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实行移送前案件室认真预审,移送后审理室严格把关,对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要求和严格审核,将办案效果作为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案件质量不合格及存在办案过错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四是落实办案协作区机制,积极推行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11个镇划分成3个协作区,县纪委常委分片负责协作区办案的检查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各镇各部门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指导,严格执行“镇查县审”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派员指导或提级办理。五是建立办案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考核考评,对查办重大案件有功人员实行嘉奖制度,定期通报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对全年没有自办案件、办案工作考核靠后的镇和部门,要向县纪委书面说明情况,县纪委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突出“五大重点”。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出发,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确定“五个重点”:一是严肃查办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二是严肃查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四是重点查处职能部门和镇村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五是严肃查办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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