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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县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作者:刘虎 时间:2006-07-26 08:05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汉阴县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六个必须回避”的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该县年初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工作实施意见》,在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工作中,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回避”,一是在领导干部个人向组织推荐后备干部人选时,涉及其亲属的,本人主动回避;二是在干部考察、考核工作中,涉及考察组成员亲属的,考察组成员主动回避;三是组组织部在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主动回避;四是县委常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中涉及其亲属的,会议介绍被任免人员情况、常委发表意见、充分酝酿过程中,常委本人主动回避;五是在公选干部等工作中担任考官、评委,涉及其亲属的,本人主动回避;六是对凡涉及处理与自己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有关的公务,如任免干部、调动工作、工程招标等问题,本人主动回避。
    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执行,有力的促进了干部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信任,使各级干部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依法行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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