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旬阳 > 正文内容

    旬阳为毕业生提供系列优惠政策

    作者:龚泽忠 时间:2006-07-31 08:47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针对目前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旬阳县结合有关政策和本地实际,积极制定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大力开展为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人劳部门为普通院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等人事代理服务。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毕业生可到人劳部门办理就业登记,纳入城镇就业和失业管理范畴,凡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凭失业登记证明享受各种免费就业服务。当年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两年内允许参加考试考核招录补员。凡在人劳部门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并按规定比例缴纳了养老金的,工龄从办理之日起计算,在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之前,免收人事代理费,往届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人劳部门及时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其办理报到、落户、养老保险等证明手续。
    二是公安部门按户籍管理规定,对自谋职业或暂未就业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给予办理落户手续,落实工作单位后,及时给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是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收费。
    四是对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凭失业证,可免费参加1次就业前的岗位应用技能培训或订单式培训,持《毕业证》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后实现就业的,各培训机构按照失业人员优惠政策申请再就业经费补贴。
    五是对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卫生部门办理的《卫生许可证》减半收取初审费,可连续两年免收年审费。
    六是对因患病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的大中专毕业生,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其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ak_sjx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