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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制度

    作者:汪宇驰 孙华刚 时间:2015-08-18 09:02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智力扶贫,彻底改善贫困家庭面貌,斩断贫困户代际传承链条,镇坪县按照“部门扶助、社会捐助、政策援助、财政补助”的原则,统筹整合省市扶贫资助项目,民政、计生、扶贫、残联、工会、妇联、团委、慈善协会等部门资助资金,并追加县财政预算解决不足部分,继续对当年考入全日制前三批次本科院校的镇坪户籍、学籍贫困家庭大学生进行资助。
      据悉,该县受助大学生必须是当年考入全国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前三批次本科院校的具有镇坪户籍、学籍贫困家庭大学生(国家实施免费教育院校除外)或低保户专科生及城乡低保家庭的在校特困本、专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资助金:①城乡低保户子女;②扶贫在册贫困户子女;③孤儿,五保户家庭;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⑤烈士和重点优抚对象子女;⑥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结扎户及独生子女户。资助标准为:第一批本科一次性资助5000元;第二批本科一次性资助4000元。
      第三批本科一次性资助3000元;城乡低保家庭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在享受低保政策期间可每学年申请资助金3000元(2015年以前入学的低保家庭专科生不享受此项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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