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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待遇和权益保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2006年元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要求重点解决农民工的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问题。
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今年8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安康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工作方案》和《安康市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我市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工作。
方案指出,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业、采掘业和服务业等行业将成为工作重点,力争在年底实现全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4000人,半数左右的建筑企业和小煤矿、非矿山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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