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启动陕南移民搬迁工程,计划用10年时间,把居住在中高山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搬迁转移到安全、宜居、宜业的浅丘或川道地带。近四年来,安康抢抓政策机遇,累计搬迁危居贫困群众9.7万户36.92万人,在减灾扶贫、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保护生态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2015年8月下旬到10月下旬,开展避灾扶贫搬迁工作专项评议。按照《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专项工作评议采取委托调查、明察暗访、视察评议、集中评议等方式进行。为扩大群众参与,提高评议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避灾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避灾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20日。
通信地址: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 编:72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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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