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政府机关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为确保创建顺利通过,县政府机关结合实际,采取得力措施,强力推进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成立了“旬阳县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参与创建活动的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任务分配、资金保障和迎验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13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其余各单位均设立节能统计岗位,明确1人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节能统计工作。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督促落实。一是加强能耗管理,出台了《旬阳县机关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旬阳县机关事业单位节水、节电管理条例》、《旬阳县政府机关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文件,明确节能目标任务,细化节能措施,严格能耗督查监控。二是加强绿色消费管理,出台了《旬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绿色消费行为规范》、《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机关大院禁止停放私家车辆的通知》等文件,倡导绿色消费。三是强化制度督促落实,年末由县节能办牵头成立检查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考核打分,确保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时间节点。为量化考核标准,我县出台《旬阳县政府机关2015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各项指标同比下降5%的工作目标。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将创建过程细化为业务培训、创建实施、督查检查、阶段评估、迎接考核5个阶段。围绕阶段工作重点进行分步推进,分步落实,及时查缺补漏,倒排工期,问题倒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广泛开展宣传,严格培训学习。通过张贴节能标语、印制节能手册、开展节能体验活动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以每年节能宣传周和节能低碳日为契机,动员全县企业、学校、商场开展节能宣传主题活动,增强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培养节约习惯。政府工作人员每年开展一次节能知识培训,节能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节能管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增强节能意识。
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克服困难。目前县政府办公大院的两栋办公楼,主楼为1996年建成,侧楼为1982年建成,时间久,用量大,房屋老旧情况严重。通过本次创建活动,制定了墙体改造方案,计划对政府办公楼墙体进行粉刷,对热工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部分进行重新改建。
截至目前,旬阳县已基本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一是能源资源消耗量明显下降。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的能耗总量为144.94吨标煤,其中电消耗量47.925万 千瓦小时,汽油消耗量5.2135万升,水耗总量1.3791万吨,其他能耗量均为0吨标煤,同比下降5%。建筑面积能源消耗为5.04千克标煤/平方米·年,人均能源消耗量为350.76千克标煤/人·年,人均水资源消耗为40.21吨/人·年。均小于平均值的0.9倍。二是节能硬件设备基本到位。办公室统一更换安装了插卡式电表,LED节能灯管,声光控节能灯,低耗能空调、电脑,感应式水龙头等硬件设备。建立了自行车租赁系统,鼓励机关工作人员租借自行车上下班。投资9万元在政府办公楼安装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了透水地面、雨水收集箱及新能源充电桩。三是资料档案规整齐全。参与创建活动的12个单位近3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账齐全,能源消耗量年报、半年报、季度统计及公示资料完整。用能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及年终保养记录详细。公车配备管理制度,单车核算、派车登记等资料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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