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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县四项整治规范城区河道管理

    作者:涂世晏 时间:2015-09-02 09:05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近年来,镇坪县城区河道内乱采、乱挖、乱堆、乱倒、乱搭、乱建和违法捕捞等现象十分突出,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洪安全和县城环境。为从根本加强城区河道环境治理,全力建设美丽县城,镇坪县出重拳对城区河道进行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河道采砂。一是严格执行禁采区制度。对南江河县城段(黄龙潭大桥――樟树潭电站库区大坝)河道砂石资源实行全面禁采;二是针对城区河道制砂、水泥砖厂等企业,采取深入现场查图纸、看资料、验资质、查许可,按照“证照”是否齐全的原则进行清理整治,坚决清理无证采砂,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三是清理原采挖河段遗留的弃料、河障、坑潭、河槽等,限期清障回填,所有弃料堆体全部清除,达到河床较为平整、河道顺畅整洁。
      综合整治河道环境。一是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四城同创”在城区所辖的河道、沟溪水域责任区范围,采取部门、社区包段治理,对各自辖区内河道(溪流)沿线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二是依法打击乱倾倒、乱堆放各类垃圾和乱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规范处置垃圾污水的排放,杜绝沿河乱堆、乱倒、乱搭、乱建。四是建立健全河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开展河道保洁工作,有效提升南江河城区河道环境卫生和流域水质。
      全面推进河道清淤疏浚。一是科学制定城区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实施方案,对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县水利局向有关责任方下达清障通知书,明确责任分工、限期监督清理到位。二是加强巡查检查,对城区河道内违法违章阻水物进行排查,对新产生的障碍物及时依法从严处理。
      严格河道执法管理。依据《县城防洪规划》,继续强化与住建、国土等部门的配合,严格规划审批流程管理,切实加强河道两岸立面控制;对涉河在建项目审批情况进行排查,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对涉河违章建筑强化执法处理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依托县联合执法大队,会同相关部门联动,重点整顿城区范围内的采砂、倾倒垃圾及渣土、占用河道种菜、违法捕捞等行为,对现存的采砂点以及排污口坚决予以取缔。同时,结合文明县城创建监督考核制度的实施,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进一步宣传保护水环境、珍惜水资源,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多渠道进行广泛的公益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居民自觉爱护南江河,保护河道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在沿河设立固定醒目的宣传牌和警示牌。同时,充分发挥各社区委的一线前哨作用,招聘一批社会义务监督员,做好城区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宣传表彰自觉维护河道行洪安全和保护流域水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曝光危害河道行洪的弃土弃渣和非法采砂、倾倒垃圾等行为,形成全社会爱护母亲河、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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