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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镇坪县在镇村综合改革中落实五项措施,着力加强镇办纪检组织建设。
一是规范组织设置。各镇办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镇办纪委书记专职,进入镇办党委班子,排名在党委副书记之后,副镇长之前。镇办纪委设委员5-7人,并保证1-2名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委员。二是选优配强干部。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任免,由县纪委与组织部门协调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本轮镇村综合改革,为全县7镇配齐了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社情民意、威信较高的镇纪委书记。各镇专职纪委委员人选也正在考察酝酿之中。三是落实双重管理。镇办纪委在镇办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镇办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镇办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县纪委报告。四是强化主业主责。镇办纪委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执纪监督问责。镇办纪委书记不分管纪律检查以外的工作。镇办纪委书记参与镇办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五是健全工作保障。全县7镇均从现有办公用房中调配2-3间作为镇纪委业务用房,统一规划设计了谈话室、候谈室,购置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电子化办案设备。镇办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镇办纪检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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