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坪县政府机关坚持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抓手,围绕管理节能、意识节能、行为节能、科技节能,扎实开展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机关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有力。成立了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有力保障了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强抓目标责任考核、规范节能管理,制定了《镇坪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镇坪县公共机构节约资源能源管理制度》、《镇坪县绿色消费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使节能创建更加贴近工作和生活,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节能宣传深入人心。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短信、微信、LED显示屏等媒介,大力宣传节能知识。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出行,组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反对浪费的节能氛围。
三是日常管理科学规范。严格节约用电,注重细节管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办公室、会议室、走廊、通道等场所全部使用节能灯具,尽量采取自然光照明。办公、会议场所做到人去灯熄,杜绝长明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设备使用节能插座,做到及时关机,减少用电能耗。严格节约用水,培养良好习惯。积极开展相互监督与自我约束,切实提高每名干部职工良好的用水习惯,杜绝跑冒滴漏,爱护给水和排水设备设施。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处理泄漏情况。严格节约用油,强化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努力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积极开展驾驶员节油培训,推广节油知识。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提倡集体公务活动集中乘车,减少车辆空驶里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严格办公用品节约管理,减少浪费。在采购中杜绝高耗能办公用品,大力推行电子政务,严格控制文件印发数量,推行无纸化办公和双面文印,要求各单位办公常备用品实行随用随领制,杜绝出现浪费现象。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牢固树立“精打细算过日子”的思想,做到“无预算不列支、有预算不超支”。加强财务管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具体分析财务管理形势,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预防和减少违规行为发生。按照“必要、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四是节能改造有力推进。坚持以技术节能为抓手,加强节能设施改造,共投资100万余元,逐步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更换新型节能产品,极大的提升了节能水平。切实抓好节电节水改造。对配电室进行节能改造,安装节能配电柜。加装开水器,实行集中供应开水。购置节能插座300余套,办公设备做到“零”待机能耗。照明灯具使用T5荧光灯和LED节能灯,景观及公共场所照明采用声光感应控制开关。改造后年节电3万千瓦时,节电率达15%。每季度开展水平衡测试,实行分户计量核算,大楼取水统一更换节水开关,厕所使用感应式小便器和水箱。加装雨水收集桶,将收集来的雨水用于冲洗车辆及绿化浇灌。切实做好建筑节能改造。加装隔热层,对大楼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大型会议室更换变频空调,墙体采用新型材料。解决因设计不合理,导致楼道较暗的问题,对过道原有隔断进行拆除,有效的提高了自然采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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