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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中共安康市第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06年8月23日中共安康市委一届十二次全会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定于2006年12月在安康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查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二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安康市出席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安康市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350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市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的选举工作,由军分区、武警支队党委拟定具体方案经市委批准后实施。四、全会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安康市第二次党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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