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坚持把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去年以来,该县共受理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27件,转立案39件,结案3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
深入落实“三转”,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实行镇纪委书记专职化。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全县11个镇纪委书记由原来的副书记兼任改为单设,并配一名纪检专干。镇纪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确保镇纪委书记聚焦主业主责。二是完善考核管理。将11个镇25个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提名考察和年度考核由县纪委为主,改变以前镇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和年度考核以组织部门为主,消除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敢办案、怕得罪人的顾虑,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不熟的现状,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开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共选派60余人次参加省市培训,“上挂下派”9人。四是改善执纪监督条件。将原法院700余平方米的办公楼调拨给县纪委使用,并拨付120多万元对办公楼进行改造,建成107平方米的标准化办案区。投入20多万元,对11个镇纪委按照“八有”标准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突出问题导向,从严纪律审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将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中生冷硬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惠民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滥发津补贴等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形成露头就打、现形就查的高压态势。一是实行县委领导督导查办机制。县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县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汇报,对县纪委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指导督办。上半年,县委常委会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汇报2次,研究会审3次。二是实行县纪委常委联镇包抓。县纪委7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1镇,督促排查问题线索,严肃处理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贪腐问题。三是完善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11个镇25个部门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由4名常委任组长,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成员,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办案协作区共初核问题线索14件,立案11件。四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导致出现贪腐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去年以来,共追究主体责任12件26人,追究监督责任3件3人。
完善机制制度,促进常态长效。一是狠抓时间节点明察暗访。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五个一批”专项行动。去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明察暗访72次,查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公款吃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52起,处理党员干部8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二是健全干部管理制度。针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制定了《白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通知》《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多项规章制度。各级党组织先后新建规章制度274 项,修改完善557项。三是坚持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对查处的茅坪镇红征村原支部书记滥发津补贴、冷水镇秧田村文书滞留惠民资金等5起基层干部贪污腐败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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