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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规范市直机关党纪处分工作程序,严格党纪处分量纪尺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直机关工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处分违反党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暂行)》、《安康市市直机关党员党纪处分程序(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查处违纪党员的权限和程序,要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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