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门诊住院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参保病人住院须知

    (2015年4月修订)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5-81542 发布日期 2015-10-21 17:49
    来源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内容概述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参保病人住院须知
    【字体: 分享:

    各参保患者:
      您好!为使您顺利办理参保病人住院报销手续,及时了解参加各类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我院特将参保住院有关事项印发给你,请您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商业医保病人
      凡参加城镇职工、各种商业医保的病人,出院后一周带主管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住院收费票据(收据联黄联),到病案室复印病历,回当地社保局、保险公司报销。
      凡参加居民医保的病人,出院后带主管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住院收费票据(收据联黄联)、医疗保险证及当年参保发票(如丢失到社保站开具证明并到社保局加盖公章)、孕产妇分娩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准生证或当地计生办证明等,于出院的当日或次日(最长不超过1个月),在本院合疗办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1、出生的新生儿患病需治疗的,凭《出生医学证明》在所属社保服务站为新生儿购买,参保之后方可享受报销(够买时限:出生之后两个月之内,超过时限有半年等待期),跨年度未参保者一律不享受报销。
      2、居民医保起付费:成人首次600元;二次300元;三次无起付费。17周岁以下儿童首次300元;二次150元;三次无起付费,居民医保报销比例70%。
      3、急诊抢救用血纳入可报销范围,特殊疾病必须使用白蛋白的纳入可报销范围,须经社保局书面审批,个人承担该费用的50%。凡义务献血的可由相关部门再给予报销输血费用。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病人(以下简称“合疗”),请仔细阅读以下住院须知,并积极配合,方可在出院后办理合疗报销手续
      (一)入院:持医生开具的住院证、户口本、合疗本在本院出入院办事处预交住院费办入院,并主动告诉工作人员为参加合疗病人,以便工作人员进行电脑信息录入。
      (二)出院报销:持主管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住院收费票据(黄联及绿联两联)、患者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合疗本及当年参保发票(如丢失到乡镇合疗办复印存根并盖章);孕产妇分娩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准生证或当地计生办证明(汉滨、平利、白河除外,紫阳生育第一胎提供结婚证),于出院的当日或次日(最长不超过1个月),在本院合疗办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1、未上户口的患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的户口本;
      2、当年出生的儿童患病需治疗的,随参合母亲在出生时至当年12月31日可享受新农合报销,跨年度未参保者一律不享受报销。
      3、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全省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医疗所有住院分娩实行新农合定额补助。生理产科(阴式分娩)每例定额补助380元,病理产科(剖宫产)每例定额补助800元。
      (三)合疗报销基本政策:
      1、三级医院合疗报销金额,将按照住院总花费减去起付费成人1800元/儿童900元,再减去合疗不予报销的自费金额(单价在30元以上的贵重药品先自费40%)剩余部分,按60%比例报销。
      2、住院期间,因本院不具备条件,经本医院同意在其它医院产生的诊断性检查费用列入本院住院补助范围。如CT、病检等,报销时需提供相应检查报告单,(紫阳县需提供大型检查审批表)。
      3、急诊抢救用血纳入可报销范围,特殊疾病必须使用白蛋白的纳入可报销范围。凡义务献血的可由相关部门再给予报销输血费用。
      4、住院期间使用《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以 外的药品、外购药品、门诊购药均为自费。
      5、患者办理住院,主要为做检查或只开药,无治疗费用,合疗不予报销。
      6、家庭未整户参合者(以户口本、合疗本及缴费票三者核对为准),所持证件与住院患者不符,证件资料不全、涂改者、报销票据丢失者,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合疗规定均不予报销。
      7、合疗病人住院一经报销,我院将收回原始住院收费票据,如须备其他用途,请提前告之,备复印件一份,后期概不接待所有查找工作。
      8、合疗病人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经科主任同意,持主管医生出具的转院证明,到合疗办领取《转诊单并加盖技术转诊专用章》,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通车报销。
      三、汉滨区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
      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生理产科(阴式分娩)每例定额补助600元,病理产科(剖宫产)每例定额补助1000元。危重症孕产妇(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等)每例定额补助不超过1500元,双胞胎补助在单胎的基础上增加30%。持分娩卡、男方户口本、女方户口本或身份证、住院收费票据,于出院的当日或次日(最长不超过1个月),在本院合疗办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1、外嫁姑娘(外县或外省)户口未迁走,所生小孩不属于汉滨区活产人口不予享受农免项目补助;如果需要报销请先将孩子的户口落在母亲户口名下。
      2、从外地娶的媳妇(农村户口),由男方户口所地村出示证明享受农免项目补助;
      3、农村孕产妇持夫妇双方户口本,在丈夫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领取免费住院分娩卡。
      4、外县享受孕免补助患者,出院后一周到病案室复印病历,回当地乡镇卫生院报销。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合疗办全体工作人员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早日康复!

    联系电话:0915-31141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冯文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