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岚皋县召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地方机构改革、公车改革的重大决策,对两项工作动员部署,要求从即日起全面正式启动。
为顺应发展需求和群众期待,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切实抓好简政放权,推进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该县于今年9月13日印发了《岚皋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按照“精简机构、理顺职能、严控编制、明确职责”的总体要求,本次机构改革共撤并整合政府部门4个,改革后县政府共设置20个工作部门、6个直属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和1个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优化整合为突破口,进一步厘清政府职能权限,健全审批流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为加快改革进度,该县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以“三严三实”标准落实统一部署,严肃执行相关刚性要求,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严肃纪律,确保本月底前整合办公地点,人员,应签、办公“三到位”,新机构挂牌成立,11月10前完成所有单位“三定”方案,12月底前制定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正式对外公布。
继省市公务用车改革动员会后,岚皋县积极部署,通过前期摸排,将全县原179辆公务用车实行统计封存,及时出台《岚皋县公务用车制度总体方案》和《岚皋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车改后全县保留一般车辆112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74辆,一般公务用车38辆,各镇共保留12辆应急车辆,除涉密车辆外,其他车辆喷涂统一明显标识,车辆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建立县级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该县通过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定人定车定岗,对车改后不予保留车辆通过公开拍卖及时处理,县车改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保证在本月底前实行公车集中封存,年底前车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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