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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统计局四项措施建全干部选用机制

    作者:姜才深 时间:2015-10-30 08:51 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打印

      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市统计局党组四项措施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意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专题。制定下发了学习宣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方案,采取组织学习原文、重点解读辅导和开展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局领导、党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认真、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深角度开展一系列学习贯彻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意识。  
      二是严格选拔,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局党组严格按照《条例》的内容和要求选拔干部,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组织推荐、党组审定”等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在严格执行《条例》的规定和程序上做到严把五关:一是资格审查关,严格按照选拔方案规定,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不得报名;二是演讲成绩关,演讲实行公开演讲,现场评分和亮分;三是民主测评关,民主测评推荐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四是党组讨论关,局党组成员一人一票,然后根据各环节积分,从高到低决定人选;五是全程监督关,每次公开选拔干部,市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保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强化监督,健全民主透明的用人机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做到公开透明,监督有力。局党组在干部选拔程序上,从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公开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研究任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时刻把干部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来衡量。凡是民主测评不超过半数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公开选拔的每个环节全部第一时间张榜公布,将全过程完全透明的置于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是注重培养,做好干部人才队伍储备。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干部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注重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并重,积极鼓励干部参加各类提升个人素质能力的培训;通过公开遴选、公务员招考、基层人员选调等多途径多渠道引进优秀青年干部,并安排到重要业务岗位锻炼,补充建设“梯队式”骨干人才队伍;制定出台《市统计局机关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管理办法》,深入开展统计人员“周末业务讲座”,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督促干部更新知识、展示能力、互相交流提高。为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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