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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将于年底前审核完毕

    作者:王丹 时间:2015-11-04 09:27 来源:市社保经办中心 字号: 打印

      近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前移失业防线,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工作已进入第二阶段。
      8月中旬,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只要符合相关申报条件,企业就可申请享受稳岗补贴,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范围从此前的“三类企业”扩大到正常参保的所有企业。嗣后,市社保中心立即启动追加企业的申报审核工作。截止十月底,全市已审核完毕203家单位申报材料,核定稳岗补贴资金525万元,第一阶段审核工作顺利完成,已公示企业的稳岗补贴将于近日划拨到位。预计第二阶段后续追加企业的审核工作将于十一月底结束,年底前所有稳岗补贴资金可审核发放到位。
      依照政策规定,企业申报稳岗补贴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同时还必须满足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申报后,企业将享受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同时,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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