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06年8月25日安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实施情况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自1986年开始,我市已在全体公民中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五年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了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确保我市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发展,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议:
一、大力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要深入宣传普及宪法,使全市公民进一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适应公民学习和运用法律的需求,学习宣传与经济发展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爱国意识、责任意识以及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公民自觉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要把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提高公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推动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在继续做好全市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以及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学法用法、知法守法,提高依法决策、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全市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继续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自觉增强诚信守法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要加强对城镇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的进程。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依法治市的整体水平。要围绕平安安康、和谐安康建设,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积极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努力在全市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四、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各级政府要把法制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的内容。各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电视、广播、报刊要开办法制栏目,开展准确、通俗、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文艺创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注重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之成为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律教育的有效途径。加强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园地、阵地建设,综合利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源,加大在司法实践和执法活动中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鼓励、引导和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志愿活动。
五、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要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全市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其他组织都要积极参与,协调配合,面向社会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分类指导,典型带动,务求实效。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重点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力量、工作经费、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条件。
六、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监督检查。市及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听取和审议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保证本决议的正确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