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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县村干部 “婚丧嫁娶”有新规

    作者:李乔良 雷 蕾 时间:2015-11-11 08:46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打印

      近日,宁陕县出台纪律规定,对农村干部操办婚丧嫁娶行为进行规范。
      据了解,该县规定除婚丧事宜外,严禁村干部操办或帮助他人操办庆生祝寿、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入伍就业等其他喜庆事宜,且不得在上述事宜中当督管支客。村干部操办或帮他人操办婚丧事宜,事前、事后要向镇纪委报告事主姓名、操办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内容。操办婚庆事宜应在事前5日内报告并承诺遵守相关纪律,事后10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丧事可在事后10天内报告相关情况。涉及村干部自身的婚庆宴席总数控制在15桌以内,丧事宴席总数控制在20桌以内,不得借机敛财。
      同时,该县纪委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畅通举报渠道,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对村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监督检查。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严肃问责,遏制农村婚丧嫁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营造农村风清气正、和谐健康的良好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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