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县区初审、市级考核验收,有汉滨区双溪镇先锋村等45个村、汉滨区洪山镇等7个镇、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等42个单位达到市级卫生村、市级卫生镇和市级卫生单位的标准。
现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期14天(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监督评议,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市爱卫办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915-2295637
信函地址:安康市解放路28号
邮编:725000
联系人:王莉
附:安康市2015年度拟推荐市级卫生镇、村、单位验收合格名单
安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