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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加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

    作者:何祥友 时间:2006-09-07 08:21 来源:白河县政府信息网 字号: 打印

    为确保退耕还林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时、足额的兑付到农户手中,白河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该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是规范资金的兑付程序。县林业部门把审核的退耕户名册送县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把资金拨给各信用社,农户凭户口本或身份证、林权证、钱粮兑现证及个人私章到乡镇财政所领取存折,到信用社取款。在资金的兑付过程中严禁代领及未经退耕户同意强行扣款,并严格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资金兑现到农户手中;对个人承包集体部分要与农户签订管护协议,确定个人与集体合理利益分配方式将属于集体退耕资金由村主任签章后,直接划入村级账户。二是严格专项资金的报账程序。由单位报账员填写专项资金报账单,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总 监审核,经审核后方可报账、核销。三是严格专项资金账务处理程序。由单位报账员将款借出预付给信用社,待季度末将农户已签字盖章领取部分核销,未领取部分重新编册,待后兑付。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各项目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资金理财小组,加强 资金的管理 ,财务总监对资金的到账真实性和资金管理和规范性、合法性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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