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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着眼于提高科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法律和党纪意识,结合贯彻《干部教育培训条例》精神,全面推行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党纪党规知识考试制度。
该制度规定,凡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在任前公示期内,必须经过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干教办牵头,县纪委、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的任前法律、党纪党规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将不予提拔使用。确定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内容属干部任前必考内容。
日前,新提拔的30名科级领导干部经过紧张的学习和精心准备,顺利通过了“法律考试关”,奔赴新的工作岗位。此前,他们已经通过了提名、考察、审议、票决四道“关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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