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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阳建立企业和个人诚信“红黑榜”

    作者:陈 刚 时间:2015-12-08 08:27 来源:紫阳县 字号: 打印

      日前,紫阳县文明办、县发改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企业和个人诚信“红黑榜”。
      企业和个人诚信“红黑榜”内容包括:产品质量、环保信用评级、安全生产、诚信经营、信贷信用评级、依法纳税、是否涉及虚假广告宣传和印制非法出版物以及对生效判决文书履行情况(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公开向社会发布。
      列入诚信“红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可在项目配套、行政审批、产业扶持、银行信贷、财政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一年后重新参加诚信“红黑榜”评价。年内出现不良记录的,随时撤出诚信“红名单”,并在诚信“红黑榜”发布平台上对外公布。
      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相关单位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半年。半年后,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检查验收。整改措施效果较好的,解除惩戒措施;对整改不力的,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依法查究责任等措施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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