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我市参加2005年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获奖运动员表彰的通报 | 公开目录: | 通知简报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05-8333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5年06月16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05-06-16 09:40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我市参加2005年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获奖运动员表彰的通报
安政办发〔2005 〕53号
2005年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于5月在西安举行。在市残联的精心组织下,省残联、省残疾人体协确定选拔我市5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比赛。运动员在集训期间,服从教练指导,刻苦训练,严格要求,从不叫苦叫累;在比赛中,坚韧不拔,顽强拼搏,取得了可喜可贺的好成绩。平利县运动员吴奇获得了女子S3级50米自由泳金牌,并打破雅典残奥会游泳世界纪录;石泉县运动员夏江波获得同级同项目银牌。他们不仅为安康人民争得了荣誉,也为陕西体育事业争得了荣誉。
为了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激励更多的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推动我市残疾人体育工作及残疾人事业更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在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中获奖的运动员给予表彰奖励,奖励吴奇现金3000元,夏江波现金2000元。并对在选拔培养运动员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平利县、石泉县残联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运动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残联要更加努力,选拔和培养更多的优秀运动员,推动我市残疾人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全市各级组织要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关注残疾人这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全市广大残疾人朋友,要向吴奇、夏江波学习,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热爱生活,积极进取,刻苦努力,奋发向上,在各自的岗位上不断取得新成绩,为促进安康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五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体育 残疾人 表彰 通报
主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抄送:市委各工作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室,市政协办公室,安康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中、省驻安各单位。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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