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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14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7年04月23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07-04-27 12:20
    有效性 已失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五一”黄金周和第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五一”黄金周和第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4月20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五一”黄金周和第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是我市进入加快突破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又一盛会,“五一”黄金周期间,城乡居民出游规模大、游客多、交通流量大、娱乐商贸活动集中,做好这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确保本届龙舟节的圆满成功举办,树立安康对外开放良好形象,弘扬汉水文化,推进突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五一”黄金周和第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三排查、三落实”工作,从加快建设和谐安康和促进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夯实责任,加强协调,跟踪督办,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举办各类集会及大型庆典活动的县区,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精心制定好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重大群众性聚集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并制定严密的事故防范预案,认真落实。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整治力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五一”黄金周前全面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按照隐患性质和轻重程度,采取公开曝光、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及时消除危及公众安全的各类事故隐患。
    一是要认真做好旅游景点、设施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旅游、公安、质监、交通、建设等部门在节前要组织力量对景区道路、桥梁、护栏、各类游乐设施等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节日期间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和旅游宾馆饭店的安全监督检查,严禁旅行社或对口接待单位使用和租借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船舶接待客人,杜绝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带“病”运行。对探险旅游、漂流、危险地点观景等旅游项目,要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及时疏导游客,重点部位要派专人维持秩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是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县区政府、公安消防部门在“五一”前,要组织力量对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加大重大消防隐患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明确时限、落实责任,保证防火措施落实到位。要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消防设施的完好率,保证消防水源的供应,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增强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是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继续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紧急指示》、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精神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严管重处各项措施,严格道路交通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船超载、超速、超限,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三品”进站上车,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四是要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的安全检查。夏季来临,气温升高,易引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的爆炸、泄漏等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杜绝违章、违规和非法运输。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司机和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运输车辆、船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指定的运输时间和路线行进,中途停靠要避开人流高峰和人口密集的城镇。
    五是要加强矿山安全检查。要按照4月20日国家4部委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进一步做好重点监控、隐患整改工作。各级要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采石场、尾矿库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防止由于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采取县区和单位自查,行业检查,市安委办督查的办法进行。县区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本县区范围内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市政府从有关部门抽调力量,组成五个督查组,自4月25日至30日,分赴各县区进行重点督查,组长由各牵头单位一名县级领导带队,成员单位抽调科级干部参加。具体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市质监局为组长单位,市安监局、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负责督查汉滨区、岚皋县。
    第二组:市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市国土局、水利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督查平利县、镇坪县。
    第三组:市经委为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公路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督查紫阳县、汉阴县。
    第四组:市交通局为组长单位,市卫生局、交警支队为成员单位。负责督查石泉县、宁陕县。
    第五组:市建设局为组长单位,市监察局、安监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督查旬阳县、白河县。
    三、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节日带班制度,切实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员工,再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提醒教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防止事故发生。“五一”黄金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为:3212029。各县区、各部门“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情况请于5月8日上午10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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