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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宁陕县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的通报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00-2012- 4719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2月01日
文号 安政字〔2012〕9号 公开日期: 2012-02-01 10:48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宁陕县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的通报

  近年来,我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旬阳县已创建为首批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2009年宁陕县政府申请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两年多来宁陕县按照创建要求,制定创建方案,落实创建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氛围浓厚,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提升,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为全市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2011年11月,宁陕县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经研究:决定命名宁陕县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
  希望宁陕县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巩固扩大创建成果,在推动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中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为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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