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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中心城市南环干道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00-2012-0018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04月26日 |
文号 | 安政办字〔2012〕24号 | 公开日期: | 2012-04-26 16:09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中心城市南环干道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中心城市南环干道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该工程 A 标段已于2010年2月完成,B标段自2010年4月启动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工程建设指挥部精心组织,积极克服建设环境差、施工难度大等困难,高技术要求,高质量施工,通过施工企业的不懈努力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于2012年4月上旬按期完成了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为完善中心城市路网结构,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促进江南东片区开发,推进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在南环干道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汉滨区政府、南环干道工程指挥部、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汉滨区新城办事处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南环干道工程指挥部5万元,奖励汉滨区政府、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各3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今后的重大项目建设中,强化市区联动机制,为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市发展和构建美好安康作出新的贡献!
二 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字〔201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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