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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曾忠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00-2012- 4734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05月25日 | 
| 文号 | 安政任字〔2012〕16号 | 公开日期: | 2012-05-25 11:19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曾忠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曾忠文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市防汛抗旱办公室主任,免去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武大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免去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烈勋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胡登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年志同志任市教育局调研员,免去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吕光伟同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职务;
  谢勇同志任市科技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李支斌同志任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任字〔201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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