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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2 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00-2012-0043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7月13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2〕91 号 公开日期: 2012-07-13 10:18
    有效性 已失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2 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 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七月九日

    2012 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廉政工作会议及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63 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主要任务
      2012 年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着力抓好七项专项治理、切实纠正四类不正之风、强力推进一个建设。
      一要坚决治理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坚决整治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合同费、进店费、条码费、节庆费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和商业贿赂行为。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市商务局牵头,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纠风办参加)
      二要坚决治理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重点治理中间环节交易费过高问题,规范涉及物流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严肃查处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费等相关收费。(市物价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纠风办参加)
      三要坚决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附加贷款条件、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违规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安康银监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市政府纠风办参加)
      四要坚决治理通信行业乱收费问题。加强通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监管,综合治理通信服务乱收费、虚假宣传、业务营销违规等问题,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内置吸费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规范通信服务收费作为行业监管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面作用,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督促通信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治理因恶性竞争以及采取违规手段牟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市工信局牵头,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政府纠风办参加)
      五要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和补课乱收费问题,坚决纠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违规收费行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格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局参加)
      六要继续治理涉农乱收费问题。继续加强对“三农”资金的监管,促进中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摸清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滞发、抵扣和挪用、套取、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纠正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向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行为。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清查,建立健全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市农业局牵头,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文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纠风办参加)
      七要继续治理“五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保障房建设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扶贫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参加)
      八要认真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制度规定,全面推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程序。进一步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严肃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参加)
      九要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落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严肃查处药品“三统一”和药品、医疗器械、基本建设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做到招标规范、补贴到位、配送及时。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典型案件督办力度,推动食品药品质量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市卫生局、市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参加)
      十要继续纠正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推行依法、文明、阳光、和谐拆迁。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参加)
      十一要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组织开展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推行在企业聘请“企业负担监督员”和设立“企业负担监测点”制度;组织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工作,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参加)
      十二要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一是抓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不断提高政风行风测评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信力,继续强化政风行风测评结果的运用,督促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二是把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作风转变年”重大部署的有力抓手,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强化对服务窗口单位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把问责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既要严肃追究“乱作为”的问题,又要严格追究“不作为”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干部“庸、懒、散”现象。三是继续深化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以县区服务大厅为龙头,镇办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级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力争年底前,有条件的县区建成县级便民服务大厅,90%的镇办建立便民服务中心,60%的村成立便民服务室,逐步实现上下对接和各方联动,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四是深入开展基层单位评议和群众满意创建活动,推动重点部门和行业开展系统评议,重视群众评议结果的运用。要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五是巩固庆典、研讨会和论坛专项治理成果,经批准举办的要控制规模和经费开支,严禁利用财政资金举办节庆活动,促进政府机关廉洁高效办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和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区纠风办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做好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考核,严格奖惩。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管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考评标准,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纠风工作考评机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要紧紧围绕今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结合实际,突出专项治理重点,强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对纠风工作的支持、参与和监督作用。要支持媒体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四)健全机制,源头预防。要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置。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措施,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纠风工作成果,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2〕9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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