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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柯晓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00-2012-0057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12月31日 |
文号 | 安政任字〔2012〕31号 | 公开日期: | 2012-12-31 19:22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柯晓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柯晓明同志任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免去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强同志任市地方志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福全同志任市移民开发局局长;
吴应彦同志任市移民开发局调研员,免去市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陈帮华同志任市司法局调研员;
免去郭迪富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邹远富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免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杨继泽同志任市文化文物广电局调研员,免去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张京国同志任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合并自行免去;
徐明金同志任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调整自行免去;
冯尚斌同志任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骆春刚同志任市中心医院调研员;
熊建平同志任市中医医院调研员;
杨克山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孝斌同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薛武旗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县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孙自余、杨学忠同志任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尚磊同志任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晓明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免去市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职务;
宇彦同志任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范爱民同志任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副调研员。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31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任字〔201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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