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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沈惠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00-2014-038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12月18日 |
文号 | 安政任字〔2014〕23号 | 公开日期: | 2014-12-18 11:29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沈惠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沈惠兰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毅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免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2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任字〔201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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