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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鲍永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00-2015-005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3月06日 |
文号 | 安政任字〔2015〕7 号 | 公开日期: | 2015-03-06 10:27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鲍永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鲍永能同志任安康市行政学院院长(兼);
免去王安利同志安康市行政学院院长(兼)职务。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4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任字〔2015〕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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