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工作措施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00-2015-011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5月07日 |
文号 | 安政发〔2015〕14号 | 公开日期: | 2015-05-07 08:52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扎实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5〕17号)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特制定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工作措施,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集中抓好项目建设
1.强力推进重大项目。上半年天贸物流城项目一期主体完工,金属镍循环产业园主场区开工建设。10月底前开工建设旬阳烟厂技改、白河水电站项目;安康火电厂、旬阳水电站获得核准并尽快开工。四季度完成平镇高速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2016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十三五”前期基本贯通;加快安岚高速前期,积极做好项目报批工作,2016年下半年开工建设,确保“十三五”建成投用。加快北环线、月河快速干道、瀛湖文化旅游景区库迁路改造、汉阴县双河口镇至宁陕县龙王镇旅游道路等前期工作,为尽快开工创造条件。围绕交通、水利、生态、民生、扶贫等领域,策划包装和争取一批项目,力争一批重大项目获批或纳入中省“十三五”规划(市发改委、各项目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下同)。
2.集中开工一批项目。对今年计划新开工但尚未开工的36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落实开工条件,上半年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90%以上。2014年以前中央预算内未开工投资项目6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对未达到目标的县区予以通报(市发改委、各项目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
3.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抓住当前黄金施工期,强化协调服务,做好要素保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力促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投资达到进度要求(市发改委、各项目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
4.抓好项目环境保障。继续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包抓项目机制,通过现场办公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审批会商机制,制定重点项目限时办结制度。开展投资环境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村霸、沙霸、路霸以及强揽工程等妨碍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妥善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创造良好项目建设环境(市监察局、发改委、公安局、国土局、统征中心,各县区政府负责)。
5.努力激活民间资本。策划一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邀请专家论证,建立PPP项目库,5月份向社会推介一批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市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交通局、招商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6.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力度。坚持“两个80%”投入民生。集中办好“十件实事”,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环保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抓好第二轮退耕还林、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绿化造林,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扶贫局、林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持工业快速增长
7.大力培育规模企业。认真梳理分析五大支柱工业总量、增长趋势、内部结构、市场潜力、投资机会、合作项目和空间布局,及时发布投资发展潜力报告。大力培育骨干工业企业,加强协调服务和要素保障,力争培育2个产值过百亿元的工业园区、10个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工业企业(市工信局负责)。
8.加快工业园区建设。高新区争取创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汉滨五里工业园区、旬阳生态工业园区等争取创建为省级高新区。加快“飞地园区”、县域工业集中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增强产业承载能力(市工信局、飞地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9.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加大地域特色产品促销力度,继续开展大中城市对接促销活动,扩大本地产品销售。建立本地产品目录,制定鼓励和提倡消费本地产品的政策措施,协调重点建设项目选购使用地产重大装备及建材产品,采取措施鼓励本市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市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局负责)。
10.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加大工业企业“支、帮、促”力度,30个工业项目包抓部门明确专门领导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强资金整合,探索“拨改投”、“拨改奖”等具体办法;发挥财信担保作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各县区推出一批中小企业进入担保程序;落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用电量试行每度8分钱左右奖励政策,进一步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范围。对取消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事项进行专项督查(市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1.强化精准招商。迅速排出近期招商项目计划,由市级领导、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负责人带队,开展有针对性的“一对一”招商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全程跟踪重大招商项目,落实专门领导和人员对接。加强与全国知名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省内知名民营企业的对接,有针对性地拜访一些全国知名的民营企业家(市招商局、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12.加大园区招商力度。增强园区产业配套能力。高新区要尽快完善服务要素,加快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恒口示范区要抓好省级重点镇建设;瀛湖生态旅游区要全面加快瀛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大力培育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飞地经济园区”和“三区两园”精心策划包装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落户(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局、招商局,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13.力促项目尽快落地。发挥招商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重大招商项目落地工作的跟踪服务和协调推进,解决项目落地和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招商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投产(市发改委、招商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14.加强对外交流协作。以招商引资和互利合作为基础,深化与中国药科大学、西安交大、陕西师大、云南农大、安康学院等高等院校,中国农科院等科研院所,以及常州、天津、石景山等友好市区的对口协作和交流合作(市发改委、农业局、科技局、教育局负责)。
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15.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对照年度目标,加快城东大桥、滨江大道三期景观绿化等16个续建项目和新安路、东坝棚户区改造等23个新建项目建设;尽快完善东坝和西坝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将两大片区棚改涉及的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并纳入建设,争取上半年完善相关手续,下半年开工建设(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汉滨区政府负责)。
16.完善城镇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县城、12个县域副中心和4个文化旅游名镇为重点,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城镇道路、管网、电网、环卫、绿化、停车场、各类市场以及教育、医疗、文体、休闲、健身等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功能,推进城镇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结合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和县级体育场馆建设,力争每个县建设一个标准化体育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农村宽带进镇入村水平(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提升创业创新能力
17.大力促进全民创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大众创业、草根创业、青年创业,研究完善支持青年、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和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创业的政策措施,制定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扶持政策。各县区建设创业孵化园,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强化配套,支持形成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鼓励支持创办家庭手工业村镇(市人社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18.保持服务业快速增长。加快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严格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加快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改革政策。加大限上商贸企业培育力度,新培育限上商贸企业50户、规模服务业45户;加快交通运输业发展;促进和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落实金融房贷优惠政策,支持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推进房地产企业优化组合。做大做强建筑业,培育10户资质建筑企业(市商务局、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规划局负责)。
19.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围绕生态宜居,研究完善旅游“吃住行游购娱”要素,每个要素培育1-2个示范点;加快推进现代物流、文化娱乐、体育产业、健康养老、医疗服务等新兴消费,每个部门抓1-2个示范点;5月底前研究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市旅游局、发改委、商务局、文广局、体育局、民政局、卫生局负责)。
六、进一步深化重点改革
20.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级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三证合一”试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21.深入推进重点改革。对上级以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快制定改革方案,尽快启动实施,释放改革红利。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自主探索改革和工作创新(市发改委、各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
七、提高财政金融支撑能力
22.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围绕发展重点筹措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为项目企业服务。发挥政府性资金杠杆导向激励作用,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激励各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引入更多民间资本参股市财信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公司,持续提升其融资担保能力,7月底前完成市财信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公司增资扩股,注册资金分别达到10亿元(市财政局、金融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23.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支持力度,扩大“三农”和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信贷投放规模。2015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长20%以上。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对银企对接项目贷款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督促和通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严控各类金融风险;借鉴西安金融一条街建设经验,探索建立抵(质)押、公证、担保、借贷及相关服务的一条龙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负责)。
24.创新投资融资模式。指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到“新三板”挂牌,做好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做好阳晨牧业、华银科技等企业上市筹备工作,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开展循环产业集群融资和供应链融资等业务,拓展“助保贷”业务(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八、强化分析研判和督促考核
25.加强经济分析研判。每月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预警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加强工业运行、重点项目分析调度。市级领导深入包联县区和部门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振发展信心,树立敢担当、求创新、抓经济意识,全力推进经济发展(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监察局负责)。
26.提高经济发展指标考核权重。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的作用,提高县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招商引资、服务业增加值等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指标的考核权重,进一步激发稳增长、促赶超的动力。加大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的督查通报力度(市考核办、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27.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对经济发展亮点、各县区各行业攻坚克难取得成效集中宣传报道,凝聚士气、提振信心,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市政府新闻办、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负责)。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6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发〔201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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