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0-8418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0年08月02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0-08-02 17:19 |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10〕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安康市2010 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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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顺利完成,依据《“十一五”省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各市(区)和省直部门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陕办发〔2010〕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7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十一五”以来污染减排工作进展
根据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十一五”省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十一五”期间各市(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削减计划》,在保证全部削减新增量的基础上,到2010年底,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0700吨,在2005年11600吨的基础上削减900吨,削减率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9000吨,在2005年9500的基础上削减500吨,削减率5.3%。“十一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污染减排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工程治理措施,强化执法监管,截止2009 年底,已累计新建工程治理项目33个,总投资约9075万元,削减化学需氧量3062吨,二氧化硫955吨;关闭淘汰水泥建材、砖瓦制造、黄姜皂素等落后产能77家,削减化学需氧量2866吨,二氧化硫2530吨;按照“十一五”减排目标,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954吨和8873吨,已完成“十一五”削减计划任务的71.8%和125.4%。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监测数据显示,城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率100%;汉江干流安康段及其主要支流水质控制在国家Ⅱ-Ⅲ类标准,汉江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十一五”以来,虽然我市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工业减排空间不断缩小、生活污染削减难度大、环境监管手段落后,减排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二、2010 年度目标任务
(一)具体目标根据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0 年各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陕环发[2010]7 号),2010 年我市静态存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任务比2009年削减164吨,削减率1.5%,总量控制在1079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任务比2009年削减43吨,削减率0.5%,总量控制在8830吨。考虑全市2010 年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社会煤炭消耗量以及城镇人口增长率等因素,预计2010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增量分别为530吨和460吨。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任务分别为694吨和50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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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务分解
按照《安康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安康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结合各县(区)污染减排实际和“十一五”减排目标,减排任务分解如下:
2010年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表:
县区名称 |
化学需氧量 |
二氧化硫 |
汉滨区 |
4976 |
3896 |
汉阴县 |
830 |
914 |
石泉县 |
775 |
597 |
宁陕县 |
336 |
143 |
紫阳县 |
880 |
621 |
岚皋县 |
498 |
319 |
平利县 |
725 |
707 |
镇坪县 |
180 |
158 |
旬阳县 |
1150 |
1025 |
白河县 |
440 |
450 |
合 计 |
10790 |
8830 |
2010年市级有关部门污染减排责任落实一览表:
序号 |
工作职责 |
责任部门 |
1 |
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督促落实。 |
环保部门 |
2 |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并落实全市2010 年度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企业淘汰关停计划。 |
发改、工信部门 |
3 |
及时提供支持全市污染减排的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消费等指标;核实基层上报的燃煤量、城镇人口增长等与减排核算有关的数据。 |
统计部门 |
4 |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按期建成投运。 |
发改、住建部门 |
5 |
督促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的收费政策。 |
物价、住建部门 |
6 |
对政府确定关闭的企业及时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
工商、环保部门 |
7 |
对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等重点减排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
财政、金融部门 |
8 |
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并追究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部门及企业责任人的责任。 |
监察、环保部门 |
三、减排措施
(一)抓住重点,强力推进工程减排进度。以工程减排为突破,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各县区要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安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9月份必须建成投运,发挥减排效益;白河县污水处理厂今年年底进水调试,其余8个县城镇污水厂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汉滨区阳晨牧业有限公司要加大整改力度,保障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安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要克服灾害影响,尽快恢复正常运营,确保全市污染减排任务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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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制增量,优化经济产业结构。
强化对建设项目管理力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能突破总量控制指标,依法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严格落实项目审核联动机制,对未通过环评审批项目,发改、规划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国土部门不得批准用地,金融机构不予贷款,电力机构不得供电,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开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
(三)多措并举,大力强化依法监管。
严格减排项目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予以曝光,依法查处,限期治理;积极开展“十一五”以来重要污染减排项目再核查工作,防止已经淘汰关闭的企业死灰复燃,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抓好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以此作为总量减排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列入国控、省控的重点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必须完成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联网和验收工作,并定期进行数据的有效性审核。
(四)加强三大体系建设,提高减排监管能力。
进一步提高市级监控平台的运行和管理水平,逐步将监控体系建设扩大到重点县区;强化减排监管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争市级环境监测监察中心尽快开工建设;以全市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完善环保系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
把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作为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按照省政府出台的《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 年)》要求,突出我市优势产业开发,强化产业项目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抓好黄姜清洁生产工艺改造,矿产开采、水泥建材、铁合金等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在重点污染行业、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行全过程控制污染,实现减污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污染减排负总责,要及时协调解决减排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污染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对污染减排任务完成好的县区和企业,要给予奖励和环保资金支持;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县区、企业和有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
(三) 加强监管,巩固成效。各县区政府要把污染减排作为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重点抓监管、防反弹、保运行、促减排,不断巩固污染减排工作成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接受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污染减排工作。
附件:
1. 2010 年列入中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项目表
2. 2010 年列入市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项目表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0〕88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0 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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